撤销博士学位,连累导师!关于对叶肖鑫学术不端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
关于对叶肖鑫学术不端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
近日,互联网上出现关于我院2010级博士生叶肖鑫为第一作者的多篇论文被撤稿的信息。2017年4月,我院已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叶肖鑫涉及严重学术不端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撤销其博士学位,同时对其导师追责问责。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叶肖鑫于2010年进入我院攻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15年7月毕业并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指导教师为我院新材料研究所唐国翌教授。
2016年3月,唐国翌教授收到对叶肖鑫为第一作者所发表论文可能存在学术问题的举报后,立即组织对叶肖鑫就读博士生期间发表的16篇论文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存在自我抄袭、图片重复利用、编造实验结果等问题,随即与相关出版机构多次沟通,提出全部撤稿的要求。通过对叶肖鑫博士学位论文的核查,发现同样存在上述问题。经我院进一步核查,初步判断叶肖鑫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2017年1月,校学术委员会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并经学术道德分委员会讨论,认定叶肖鑫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其导师唐国翌对此负有指导管理方面的责任。2017年4月2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决定撤销叶肖鑫博士学位,该处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公告。2017年6月,我院停止唐国翌教授招收研究生资格,撤销其材料学科负责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职务,目前其已办理退休手续。
2017年9月,我院以此事为典型警示案例,从研究生入学教育开始,强化培养良好学风和端正学术行为的教育环节,并组织面向全体研究生导师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同时针对新上岗导师就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加强对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清华大学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严肃处理。我们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严格相关管理措施,营造良好学术风气,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我院的学风建设工作予以监督。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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